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九沙河(备塘河-东湖闸)水质改善综合治理项目 | ||
品目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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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杭州市城市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10月22日 00:15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一: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价格优惠扶持见《第三章 评分办法》。 2、满足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的规定的中小企业可享受优惠扶持。 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 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叁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证明材料:建造师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单位缴纳的(2020 年2月至 2020 年7月)的社保证明];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主要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2)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并缴纳社保。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作废标处理;上述证明材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如评标委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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