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 消防自动控制装置
采购招标二次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10-1015-0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专项条件,变更为如下:
3.2.1 资质要求:投标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从事消防设备生产或销售相关业务,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认证证书;
3.2.2 业绩要求:投标方应有丰富的大型火力发电厂消防器材设备供货、调试、安装经验,了解电厂各防护对象的消防产品特点和布置,提供的系统产品具有近10年应用于至少二个电厂的业绩,并都已成功可靠运行2年以上的消防设备器材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须包括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不是直接生产厂商时,还应取得气体灭火控制盘厂家的授权代理书;
取消以下内容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每标段至少保证3家不同品牌的投标人参与竞争。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个单位参加投标,同时具备条件的,以先报名者为准;只接受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条变更为如下:
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26日,登陆 进行购买,购买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