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KCFW-2020-02896
1.招标条件
昆明市西山区发展投资集团 中期票据主承销商招标项目已获批准,资金为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昆明市西山区发展投资集团 拟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发行总规模以最终批复文件为准),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根据项目情况协商确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主承销商,预计年承销费率不超过3‰(承销费=发行额度*年限*年承销费率),承销费用上限值为1500万元。承销费用具体以实际发行金额进行结算。
2.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至经监管批准的债券在审批有效期内发行完毕止。自确定中标之日起,半年之内上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逾期未上报的,招标人将中止本次委托服务。
2.3 招标范围:包括发行债券过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统筹安排、协调债券发行工作;负责准备发行人向监管机构提交的全套申报文件;负责本次项目发行有关的申报、审批、发行承销、登记托管、信息披露等事宜,以及证券发行后续服务支持;法律规定和交易文件约定的应提供的相关服务。
2.4服务要求: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服务以保障本公司顺利发行债券为目的,组织项目工作团队,制作申报材料,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达到的标准为提供服务的基本标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3.2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或中国银保监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具备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承销业务资格;
3.3证券公司要求:证监会公布的2019年度监管评级在A级(含)以上;2019年末经审计的净资本应在300亿元(含)以上。
3.4 商业银行要求:2019年末经审计的净资本应在2000亿元(含)以上(若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以总行数据为准)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业内名声,近三年(2017年至今)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被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止执业处罚,未发生重大违约行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②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
3.6投标人自2017年01月01日至今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中期票据承销业绩)。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相关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需符合投标人资格,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0年11月11日14时00分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地点为: (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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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k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