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证书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需承诺在供货时提供所供张力计的CCS等船级社出具的的试验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1项张力计在海洋工程领域(洋工程领域指:海上平台或FPSO或铺管船或其他海上浮式结构物)的使用业绩合同。 (2)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为业绩合同。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为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合同应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的首页、合同签署时间、签字盖章页、项目名称、工作(服务)范围应与要求的业绩相符合。如果业绩合同内容本身不能涵盖合同的首页、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则需提供其他支持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用户证明或公开发行的信息等),以证明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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