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签订合同时确定
青海省境内清洁能源相关规划落地,需在青海省境内新立13座测风塔,其中:海南州新立测风塔7座,项目位于海南州共和县、贵南县、同德县境内,其中120米高度测风塔2座,100米高度测风塔5座;海西州新立测风塔6座,项目位于海西州茫崖市冷湖镇、大柴旦境内,其中120米高度测风塔2座,100米高度测风塔4座。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3座测风塔,其中120米高度测风塔4座,100米高度测风塔9座。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测风塔(含测风设备)基础地基勘察、设计(包括基础、平台、防雷等)、采购、运输、施工、安装、调试;
2)测风塔相关支持性文件办理(含征地,能源主管部门、气象部门及相关部门批复文件等);
3)本项目数据采集器、无线传输等设备采用国产设备。
4)数据维护、技术服务、缺陷修复直至2年测风周期结束;若当地不允许采用无线传输,定期安排人员前往现场收集测风数据;
5)提供现场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包含每月提供一次测风数据报表、每季度提供一次风资源分析报告、每年提供一次风资源评估报告等)。
1.2.3工期
1)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测风塔相关支持性文件办理(含征地,能源主管部门、气象部门及国安部门批复文件等);40日完成测风塔架立及调试工作,具备测风条件。
2)测风周期为自测风塔投入测风工作起2年。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项目业主利用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测风塔(或设备)制造企业或测风设备授权代理企业,授权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测风设备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投标人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不具备该资质,可委托具有该资质的企业承担安装工作,并提供拟委托单位资质证件。施工安装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具有至少15座120米及以上高度测风塔的相关项目的成功案例业绩(附合同及投运证明材料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7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0年11月10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国家电投区域评标基地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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