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 受厦门鑫恒晟印务 委托,对复卷机项目(招标编号:闽联审厦招[2020]079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需求一览表:
合同包 | 设备名称 | 采购数量 |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 交货地点及交付期 |
1 | 复卷机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 招标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日内交货,并负责安装调试。 |
注:1、本项目分为1个合同包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则视为其理解和同意前款所述,并放弃提出异议和索赔的权利。 |
2.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2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提供一份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政府税务部门网站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查询结果打印页)。
3.3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5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黑名单、信用中国( /)失信惩戒名单、中国执行信用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中国裁判文书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一个投标人针对每个合同包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分包。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述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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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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