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0年数据机房蒸发自然冷智能热管机房空调及机房专用湿膜加湿器集中采购项目 | ||||||||||||||||||||||||||||||||||||||||||||||||||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0年数据机房蒸发自然冷智能热管机房空调及机房专用湿膜加湿器集中采购项目。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0年数据机房蒸发自然冷智能热管机房空调及机房专用湿膜加湿器集中采购项目。 1.2招标内容: 1.2.1本项目主要招标货物的名称及规格: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0年数据机房蒸发自然冷智能热管机房空调系统(包括空调设备、管道、阀门、附件,空调系统全部水管、冷凝排水管、阀门、仪表、附件,全部管道、设备及设备减震、通风管道、风口风阀等)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售后、保修等服务。 主要设备参数:
其他技术参数:具体技术参数见技术规范书。 标段二: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0年数据机房专用湿膜加湿器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售后、保修等服务。 主要设备参数:
其他技术参数:具体技术参数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1.2.2★交货期/工期和交货地点: 标段一: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买方指定安装现场;到货后根据具体工程要求15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标段二: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买方指定安装现场;到货后根据具体工程要求15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1.2.3供货周期:预估份额执行完毕或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满两年。 1.3★保修期: 标段一: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不低于36个月; 标段二: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不低于36个月。 1.4本项目暂估总金额为1000万元(含税),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次集中采购中标人数量为2名,其中标段一1名 ,标段二1名。本项目不限投不限中,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标段数为2个。
注:以上招标金额为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金额以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最高投标限价为25万元/台(含税),标段二最高投标限价为3万元/台(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标段一、标段二)2.1 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如营业执照中未包含注册资金或经营范围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业绩要求: 标段一: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应用案例。 注:①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②须提供项目的中标公示截图(截图能体现中标人名称)及查询网址或中标通知书;③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若提供框架协议,需附上之相对应的订单,并提供发票一份。同一个框架合同下的所有订单视为一个合同,以订单累计金额计算(若数据中心(IDC)蒸发自然冷智能热管空调产品应用案例包含在总包项目内,在满足①、②同时还须提供数据中心(IDC)蒸发自然冷智能热管空调产品应用案例分包合同复印件,以分包合同金额计算);④同类项目:数据中心(IDC)蒸发自然冷智能热管空调产品应用案例;5)第三方PUE验收测试报告。 全部满足才算有效案例,否则视为无效案例。 标段二: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合同。 注:①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②须提供项目的中标公示截图(截图能体现中标人名称)及查询网址或中标通知书;③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若提供框架协议,需附上之相对应的订单并提供发票一份,同一个框架协议下的所有订单视为一个合同,合同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计算(若数据中心(IDC)专用湿膜加湿器产品包含在总包项目内,在满足①、②同时还须提供数据中心(IDC)专用湿膜加湿器产品分包合同复印件,以分包合同金额计算);④同类项目:数据中心(IDC)专用湿膜加湿器产品销售业绩。全部满足才算有效业绩合同,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合同。 2.3财务要求: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为2019年至今成立的公司,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13%,须提供承诺函。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7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681557910(微信同号)
邮件:2070897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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