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分公司福建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除脱、化学及外围系统设备维护(三
年)已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湾坞镇。
2.2机组容量:一期工程 2×600MW国产燃煤机组(3#、4#),二期 2×660MW 国产燃煤机
组(1#、2#)。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合作意向期为 2021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01 月 31 日,合同采用一
年一签,年度合同履约期内,若投标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招标方书面通知投标方。
2.4 招标范围: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包括除脱、化学及外围系统(输煤系统除外)日常
维护、定期检验、临修、抢修项目;生产区域(输煤系统除外)的卫生保洁工作(具体见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部分)。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个 300MW 及以上机组类似项目设备设施运行、检修维
护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3投标方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须具备承修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
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 28号令)相关要求。
3.5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近三年承担的类似项目中无重大质量问题、无严重违约记录。投标方需提供近 3 年
维护简历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3.7 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当地(投标人公司注册地)市应急管理局官网通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 9 时至
2020 年 11 月 2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电子商务平台,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
为准。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681557910(微信同号)
邮件:2070897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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