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众和肉食品 牦牛产业发展项目屠宰车间土建
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众和肉食品 牦牛产业发展项目屠宰车间土建工程已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以青农函【2020】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众和肉食品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私有资金1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建筑面积2614.2㎡,包括车间建筑、装饰、给排水、电气、综合布线、通风等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5164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众和肉食品 牦牛产业发展项目屠宰车间土建工程 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342.84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服务期:180.0天
招标范围:设计长87.14m,宽30m,高7.95。建筑面积2614.2㎡,包括车间建筑、装饰、给排水、电气、综合布线、通风等工程。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控制价,细化建设规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层高、户型及户数、停车位数量或比例等;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宽度、河道宽度、污水处理能力等)、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屋面、地面、墙体备种主要装饰面材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的标准范围;市政工程包括备种结构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以及是否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BIM技术等招标需求事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资质·建筑·建筑丙级](含)以上并且[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仅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除外)或者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专业人员。建设单位可以依法发包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企业,可以依法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但是投标人不得是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项目管理单位或与以上单位有利害关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成员单 位总数不得超过 2 个。
3.3 本项目共1个标段,分别为 E6301000076025164001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就其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 ,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6 、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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