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受委托,就
电力专线通信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京津冀区域新能源集控中心建设
工程通信施工采购项目,集控中心位于张家口市,因风电场过于分散,为能够实
现多个站点的集中监控,实现双方各种信息、命令的传输,须将各站点与集控中
心进行通道连接,同时要求集控中心能够安全可靠的与电力调度侧进行业务联络,
特编制本通信方案。本期设备通信工程涵盖张家口地区的乌登山风电场、闪电河
风电场、西桥梁风电场风电场和承德地区的万胜永风电场、漫景风电场、骆驼沟
风电场以及集控中心的接入站点。
2.2 招标范围:采购满足冀北电网下发《冀信通传【2018】118 号》、《冀调
传【2020】009 号》文件要求,采购电力通道场乌登山风电场、闪电河风电场、
西桥梁风电场和承德地区的万胜永风电场、漫景风电场、骆驼沟风电场站侧、集
控侧和冀北电网侧所需的硬件及其他附属配件。通信设备包括集控中心侧通信设
备,包括:调度电话、SDH 设备、程控交换机、通信电源、综合数据网等关联设
备,场站侧通信设备有 PCM、调度交换机扩容板;电网侧设备有调度交换机及
调度交换机扩容板等。(详见设备供货清单);
负责乌登山风电场、闪电河风电场、西桥梁风电场和承德地区的万胜永风电
场、漫景风电场、骆驼沟风电场接入集控中心的冀北电网通信通道组织、通道开
通和启动工作;
负责完成电力专线通道方案冀北电网验收、评审工作;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
进度的要求,完成设备到场工作;按照进度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部署、调
和试运行等全部工作。
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完成设备到场、安装、调试,30 日后,完成项目冀北
电网信通专业验收工作,并取得冀北信通下发通信方式。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
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
3.3 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
大安全事故。
3.4 近三年,没有违规转包分包、严重违约行为;在投标活动、合同履行、
售后服务过程中,未受到通报批评或处罚。
3.5 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
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
不予授标。
3.6 提供近三年内至少 1 项同类集控站通信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证明。
3.7 提供通信相关设备原厂授权文件或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
3.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
应答人不得同时应答;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应答。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 日 17:00。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681557910(微信同号)
邮件:2070897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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