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轨道交通运营 2020年度耗材项目03标段生产辅助用品(第二次)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南昌轨道交通运营 2020年度耗材项目03标段生产辅助用品(第二次),采购人为南昌轨道交通运营 ,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组织进行公开采购。
2. 采购范围
2.1本项目为南昌轨道交通运营 2020年度生产辅助用品耗材采购(第二次),主要包括毛刷、定制标识等。本项目供货范围包括生产性物资的制造、运输(含保险)、仓储、供货以及最终交验等全过程,包含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的提交。
2.2服务期限:具体交货时间按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执行。经甲方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供货时间;如遇紧急需求,货物原则上需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供货到位。具体供货开始时间以甲方供货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至少满足一项以下条件:
3.2.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涵盖下列范围之一:①电子元器件②金属材料③文化办公用品产品类;
3.2.2 2017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合同签订最终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生产辅助类产品的供货业绩;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在近3年内(2017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未因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江西省及南昌市投标禁入期内。
3.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方法
4.1
4.2 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9日~ 10月23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3 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4.3.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报名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4.3.2 单位介绍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采购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