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洙河辇止头拦河坝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20/10/19 17:48:03 | ||
项目名称: | 莱西市洙河辇止头拦河坝改建工程 | ||
工程地点: | 莱西市洙河末端,入大沽河河口附近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防汛 | 工程类别: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9481900元 | 工程造价: | 8045131.00元 |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20203702854801000042 | 工程规模: | 1组 |
计划文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西发改复(2020)123号 | |
建设单位: | 莱西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赵永秀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8468019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莱西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赵永秀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8468019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崔晓梅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13127018136 |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甲级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概况:拆除辇止头橡胶坝,新建拦河闸1座,坝体采用钢制合页坝,包括新建闸底板、改建铺盖、消力池和海漫等,同时在拦河闸左岸改造利用原橡胶坝控制室;对大沽河两岸25座涵闸进行维修养护,主要工程内容为更换启闭机底座螺栓,整修电机底座,启闭机房顶防漏,闸门槽除锈上油,减速机加齿轮油,启闭机机体表面除锈上漆,增配手动摇把等。 2.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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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须具有的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 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三、投标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项目经理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项目经理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4.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法体现专业的可提供本人相关专业毕 业证;5.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 |||||||||||
六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1.投标人参加投标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上5年度(自2015年1月1日至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建过单项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的防洪工程。 | |||||||||||
八 、招标文件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九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 |||||||||||
递交地点: | 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西市长岛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第二开标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11-10 14:00 | ||||||||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西市长岛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第二开标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0-11-10 14:00 | ||||||||
十一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2.质疑举报电话:0532-88468019地址:莱西市烟台路92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8484528地址:莱西市烟台路92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6.本工程严禁转包、分包,否则将承担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7.因本工程投标企业不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