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宁市
1. 招标条件
本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灰石粉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灰石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济宁
2.2 规模: 2020年上半年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1-6号机组(4×145MW+2×330MW机组)的烟气脱硫用石灰石粉框架协议采购
2.3 建设工期:半年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石灰石粉\250目,供货期半年,预估总量约30000吨(据实结算),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宁市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起半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2016年1月1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提供2项燃煤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粉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石灰石粉生产企业,提供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扫描件。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19日9时起至2020年10月24日17时止。
获取方式: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