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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苏州税务房地产管理系统软件开发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0-10-1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苏州税务房地产管理系统软件开发服务采购项目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苏州税务房地产管理系统软件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苏州市 公告时间 2020年10月16日 16:3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的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是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含市局,吴中区局,相城区局,吴江区局,常熟市,张家港局,昆山市,太仓局)所需的软件开发服务,利用地理信息和大数据可视化的技术手段对苏州大市范围内的房地产行业管理宏观-中观-微观的集中展示;并对房地产企业以及房产中介公司取得和开具的发票、各税种申报等数据进行关联分析,实现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全链条展示;对房地产企业的收入成本进行分析,测算土地增值税等税源税款情况,开展风险管理;对存量房交易的基准价格监测和风险控管,构建风险控制模型。
合同签署后2个月之内完成系统建设并通过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署后2个月之内完成系统建设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设定的最高限价:1600000.00元
2、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3、中标服务费按苏财购告【2016】31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4、质疑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 6、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联创时代(苏州)设计             
地  3.项目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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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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