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环线车站保洁服务外委项目
答疑及补遗
项目
招标编号:SFG2000140297AS
一、答疑
关于《重庆轨道交通环线车站保洁服务外委项目》招标文件质疑问题
针对于《重庆轨道交通环线车站保洁服务外委项目》招标文件我司在仔细阅读后存在以下问题望给予答复:
1、 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社会责任要求在2019年连续三个月月均社保购买人数进行得分,以上要求是否包含劳务外包公司数据,请给予明确?
答:不包含。
2、 因本项目招标服务范围隧道冲洗、隧道排水沟清掏涉及到隧道专项作业。以上作业人员是否需要专业证书或通过专业考试?
答:不需要
3、 招标文件第五章清单中车站外墙清洗面积是展开面积还是平面面积,如最终清洗面积与清单中所列面积不符,最终结算依据以什么为准?
答:以实际完成及招标人审核后的工程量为准。
4、 根据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条件和程序规定》的通知中要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含物业服务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所列条件和程序依法申请取得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活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是否允许分包中允许分包的范围不包含车站垃圾清运及处理,车站垃圾清运处理是否可以外包或者需要投标人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 ?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补遗文件
1. 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项中第8条“信誉要求”中“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信誉要求:(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没有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3)未被责令停业或在破产状态的;(4)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5)未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修改为:“信誉要求:1、(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没有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3)未被责令停业或在破产状态的;(4)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5)未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2、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
2. 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总则”中“1.4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6条“(6)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修改为:“(6)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
3. 现将招标文件第七章第四条“四、投标一览表”中第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