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HGS-SB/JG/DDZX-[2020]第2号(总53号)
招 标
(3)负责所供软、硬件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以及与其他软件系统的集成、联调、试运行等现场伴随技术服务;
(4)提供规定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5)提供现场培训和远期扩容、升级等售后服务。
(6)参加在买方召开的设计联络会,并负责准备和提供相关的资料会议。
1.2.3项目工期、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项目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60日。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买方提供项目实施方案,以供买方审查;合同签订后30日内软、硬件设备全部到货;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合同项下所有工作内容。
(2)交货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4)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智能坐席协作管理系统设备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品牌的设备仅接受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企业一方参与投标;若生产制造企业和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时,仅接受生产制造企业的投标;若同一品牌的两家及以上授权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时,则仅接受最先报名代理企业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向国内提供过2套及以上坐席协作管理系统(含软硬件设备)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其中代理企业可提供所代理设备生产制造企业的合同业绩。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0月23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 现场察勘
各投标人于2020年10月26日10:00时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4号(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光伏产业配套园10号楼黄河公司新能源创新大楼)楼前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察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参与现场察勘的人员(宜为拟出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以及编标人员等),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疫情期间未感染病毒的健康证明以及全国互通互认的超过30日以上的健康码。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0年11月9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国家电投区域评标基地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联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