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江二路(港南路-同济大道)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江二路(港南路-同济大道)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名称)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江二路(港南路-同济大道)工程建议书的批复》(贵发改投资【2020】7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西贵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XYGG-FW2020027
报建号(如有): /
建设 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约为27110万元。
合同估算价: 约146.93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 45 日历天,定额期限 45 日历天【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招标范围: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初步设计招标 ☑施工图设计招标 【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及给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财务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 近三年,指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 信誉要求:☑无要求。
3.5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2 个以上,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上主要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以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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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5日9时00分,地点为 贵港市 (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建发〔2020〕2号)》的精神要求,疫情期间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8.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综合评估法(设计团队招标)
9.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具体见招标文件 。
10. 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可选)
☑无
□有,要求采用以下技术:□装配式技术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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