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刁坊、大坪等镇新建改造四个标准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本招标项目兴宁市刁坊、大坪等镇新建改造四个标准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已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20]131号文批准建设 , 建设单位为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全部由2020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解决。对该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
>2.1 建设规模:1 、刁坊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位于刁坊镇兴将线河塘水闸,把原有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进行升级改造,改造面积约300 平方米;2、大坪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位于大坪镇居委药王寺山脚,把原有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进行升级改造,改造面积约280 平方米;3、永和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位于永和镇工业园路,新建一座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建筑面积约300 平方米;4、径南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位于径南镇官亭村井头排,新建一座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和绿化、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 >2.3 招标参考价:项目总投资预算约50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458.34183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458.341832 万元(含暂列金额117593.78元、设备暂估价1280000 元);设计费10.9万元(包含预算编制费0.5 万元))。 >2.4 工程 >2.5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30 个日历天;施工工期:120个日历天; >2.6 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3.1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方,即责任方,并派遣项目经理;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体和协办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单位允许由2家及2 家以下企业组成: >①、施工单位须具有: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单位须具有: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的要求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3.2 >①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2)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 >②、拟派施工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③、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拟派设计 >3.3 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要求: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要求:另配备施工员1名、专职安全员1 名、质检员(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 >3.4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 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资格后审)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 〕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自2020年3 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各
5. 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5 日至2020年10月19 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宁市刁坊、大坪等镇新建改造四个标准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已由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资格审查要求及评标办法
4.1
4.2
5.1
5.1.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可登记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登记须按“附件一”的要求提供资料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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