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竞标公告
项目标号: POWERCHINA-0114011/051-20155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云南省滇中引水石鼓水源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使用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工程所需粉煤灰,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滇中引水工程是云南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基础工程,工程建成投入运行后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滇中区的水资源短缺问题,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滇中引水工程以解决滇中地区的城镇生活及工业用水为主,兼顾农业和生态。受水区包括丽江、大理、楚雄、昆明、玉溪、红河六个州(市)的 35 个县(市、区)。
石鼓水源工程,从金沙江右岸无坝取水,设计抽水流量135m3/s,一级提水,最大提水净扬程219.16m,共安装12台离心式水泵机组,总装机功率480MW。
石鼓水源工程按一级泵站布置,从位于冲江河河口上游约1.5km的金沙江右岸引水,经长约1.27km的引水渠沉沙后,通过长约3.0km的隧洞和0.8km的箱涵输水至位于冲江河右岸竹园村上游的地下泵站,经提水至连接香炉山隧洞进口的出水池。出水池最高水位2035.25m,金沙江最低运行水位1816.09m,最大提水净扬程219.16m。
石鼓水源工程土建安装施工为1个标,标段内的主要建筑物包括:①引水渠(兼沉砂池);②地下泵站系统(含进水塔、进水隧洞、进水箱涵、调压室、地下泵房及相关洞室、出水隧洞、出水池、地面开关站等);③施工支洞(包括进水隧洞的1#、2#、3#施工支洞,地下泵房1#、2#、3#、4#和5#施工支洞,调压室1#、2#施工支洞支洞等共10条施工支洞);④香炉山隧洞进口500m主洞段(DLⅠ0+000~DLⅠ0+500)以及香炉山隧洞进口与石鼓水源工程出水池间长约12m的连接段;⑤国道G353(原省道S226)改线、场内1#、2#、4#公路等。
2、竞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云南省滇中引水石鼓水源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粉煤灰。
3、具体竞标材料名称、型号、数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日期 |
1 | 散装粉煤灰 | F类Ⅰ级 | 吨 | 11500 | 云南省滇中引水石鼓水源工程项目经理部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执行完毕 |
2 | 散装粉煤灰 | F类Ⅱ级 | 吨 | 50039 | ||
合计 | 吨 | 61539 |
注:竞标数量为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竞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供货结束,具体到货时间要求以买方提供的供货计划(通知)为准。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粉煤灰质量应满足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的粉煤灰》GB/T 1596-2017、《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 50146-2014有关要求,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在投入使用前采购方会进行抽样检测,一旦发现不合格品,将所有批次的粉煤灰进行退场处理,并移交第三方检测,核实后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卖方一律承担。
6.2合同执行期内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6.3所供产品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若国家标准对所供产品有更高标准,则必须遵守该标准执行。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生产厂家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Ⅰ级、Ⅱ级粉煤灰各一份)。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厂家的委托代理文件、检测报告。
3、竞标响应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二级公路、高速公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应具有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的供货业绩且合同金额均在300万元以上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
4、竞标人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7、竞标人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