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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智慧稽查”-智慧税务中台软件开发服务项目

   日期:2020-10-1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智慧稽查”-智慧税务中台软件开发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智慧稽查”-智慧税务中台软件开发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SZZZ2020-QC0195

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390.78  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390.78  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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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智慧稽查”-智慧税务中台软件开发服务项目

1

通过建设基于云平台的“智慧稽查”-智慧税务中台,沉淀共享税务领域的数据和AI服务,实现基础设施资源、数据资源、AI资源灵活配置、复用共享、高效利用,打破现有“烟囱式”、“项目制”业务系统之间的资源共享和协作壁垒,为各类业务系统建设和部署应用提供敏捷、智能的数据和AI能力支撑,为税务工作快速创新赋能。

合同履行期限:1、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中标方将完成方案设计、开发、测试部署、上线运行、验收,交付采购人使用。2、维护服务:系统验收合格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护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截至评标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 ( )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由供应商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 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售价:人民币6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16930(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