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夏区中小学校视力保护照明改造工程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室内照明灯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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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湖北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10月13日 18:49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取得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投标人所投产品(教室护眼灯)需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 (3)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良好,并提供近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及2019年度),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 (5)近3个月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税务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0申报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报税网站零申报记录)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如有减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拟派 (7)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①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截图证明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 ②提供在中国 ( /cr/list)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证明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三、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现场领取 4.以上资料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0年1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每个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包段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 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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