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厂合成催化剂处置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FLF2020FW0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临汾市
一、招标条件
本甲醇厂合成催化剂处置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M1100000048001341001 ) 已由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批准文号:太煤化技质环函【2020】206号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山西同世达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对甲醇厂现存的合成催化剂(约68吨)进行处置(系统的工艺处置,从塔内清理、塔外装车、道路运输、处置等),并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对甲醇厂现存的合成催化剂(约68吨)进行处置(系统的工艺处置,从塔内清理、塔外装车、道路运输、处置等),并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省环保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经营方式、经营类别、经营规模符合本次招标范围及要求; 3.3 投标人须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运输范围包含本次处置危废的类别; 3.4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9月至今)须具备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3.5 同一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投标人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撤消、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必须明确指定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的牵头人(牵头人必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10-13 16:00 至 2020-10-18 16:00
获取方式:通过“比比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bitbid.cn)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11-04 00:00
递交方法:在线递交
递交地址: 比比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bitbid.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11-04 00:00
开标方式:通过“比比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bitbid.cn)线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比比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投标人自主选择以下投标保证金形式:
①转账(支票或电汇支付凭证,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②电子保险保函(保函应当是山西省区域内金融机构直接出具的保函,投标文件中附保函文件,所提供保函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真伪快速查询。投标文件中附电子件,及保函验证码。)
③电子银行保函:保函应当是山西省区域内金融机构直接出具的保函,投标文件中附保函文件,所提供保函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真伪快速查询。
注: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组织进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http://jyzt.sxzwfw.gov.cn) 完成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同时在比比网注册为会员后进行网上投标,已入驻山西省投标人主体库并注册为比比网会员的投标人,可持山西CA数字证书直接投标,未入驻山西省投标人主体库的投标人,请前往山西省政务大厅办理入驻手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同世达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河西工业区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139357286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太原市迎泽区双塔东街36号时代国际B座1单元21层
联系人:王美霞
电话: 15635399960
电子邮件:sxbf02@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