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乌海能源老石旦煤矿、利民煤矿无轨胶轮车专业化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405724,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乌海能源 老石旦煤矿、利民煤矿辅助运输系统租赁无轨胶轮车专业化服务。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服务内容包含:
投标单位根据煤矿入井人员的班次及人数、运距、运输材料种类及数量,合理配置车辆,车辆包含指挥车、运人车辆、材料车、装载机、洒水车等。根据车辆使用需求统一调配车辆以满足生产需求。老石旦煤矿计划28台/年,利民煤矿计划27台/年。
2.3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年,根据考核结果每年签订合同,合同与各煤矿分别签订。计划开始时间:2020年11月9日;计划结束时间:2023年11月9日。
2.4 服务
2.5 其他:投标人须提供防爆胶轮车的整机煤安证、出厂合格证和发动机煤安证(不低于国Ⅲ排放标准);投标人提供的防爆胶轮车必须为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新车(行驶距离不能超过50km);车辆运输途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须为防爆胶轮车生产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
1)如为生产制造商需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产品名称须包含: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持证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如为授权经销商需提供上述1)项中所有证书证明及对应的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经销授权书;
3.1.3 业绩证明: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份煤矿防爆胶轮车专业化服务业绩证明(必须为驻矿服务,单项合同签约业务车辆数量不低于15台);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投标人提供的有效业绩数量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将被否决。(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驱动安装包”及“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1-02 09:00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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