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0211-DJG-FY(2020)第51号(总318号)
托 运 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 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托运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下:
1.1项目概况
1.1项目
1.2项目 目前 的设计产能为500吨/年硅外延用三氯氢硅特种气体。
1.3运输的主要货物:充装有液态三氯氢硅的钢瓶,属第4.3类遇湿易燃物品,为危险化学品(危险品运输编码:UN12954.3/PG1)。
1.2招标范围及主要施工内容
1.2.1招标范围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将充装有液态三氯氢硅的钢瓶,属第4.3类遇湿易燃物品,为危险化学品(危险品运输编码:UN12954.3/PG1),运输至指定地点。
1.2.2主要内容
1.2.2.1投标人需要根据托运方预估的出货数量安排满足要求的车辆,托运方将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投标人;
1.2.2.2发货当天投标人按照规定时间,指派符合要求的车辆到场;
1.2.2.3发货当天投标人指派办事人员,出示运输车辆的相关信息和驾驶人员的相关信息等办理入厂和出厂证;
1.2.2.4进入现场后投标人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托运方安全管理的规定执行穿着和操作;
1.2.2.5投标人进入现场后到指定地点进行空车过磅;
1.2.2.6投标人办事人员指引车辆按照规定路线进入装货区域;
1.2.2.7托运方发货人员进行装车,再次进行出厂过磅,最终以进出场后的重量差额进行结算;
1.2.2.8投标人车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指定目的地进行配送货物;
1.2.2.9投标人车辆管理人员时时监控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车辆,并及时向托运方相关人员汇报车辆在途情况;
1.2.2.10投标人运输车辆到达指定地点后由车辆司机联系托运方相关人员,由相关人员联系客户准备接收,客户接收人员按照司机携带的发货清单进行验收;
1.2.2.11将货物运输单据双方签字并留存归档,货物清单交由运输司机随车携带。
1.2.2.12在客户完成卸货后将上一次客户使用完成的空钢瓶运回托运方现场。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 若托运人未能如期托运,则具体开始运输时间以托运人通知的开始运输时间为准,运输期限顺延,但总运输期限不变。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的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危险品或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中经营(运输)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4类、4类3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人员资格
(1)驾驶员: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2)押运员: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证。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1年内具有3个及以上危险货物(必须为危化品3类或4类或8类或危废)的运输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工作内容)。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0月19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0年11月2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国家电投区域评标基地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
1.9 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联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