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烟草公司松溪 松溪县2020年度烟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福建省烟草公司南平市公司 以 南烟叶〔2020〕2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烟草公司松溪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
2.7. 质量要求:按照《福建省烟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标准》、《福建省烟草公司关于印发<福建省烟田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工程标准.规划设计大纲.施工技术规定>的通知》及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评定标准达到合格。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中标人不能保证工期和质量的,按相关法规及施工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_______________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9.
松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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