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河南移动2020年IP网络可视化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AYD20200001139,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内容 1.1.1项目 1.1.2项目编号:HAYD20200001139; 招标代理编号:03-06-04A-2020-D-B15817。 1.1.3招标内容:采购IP网络可视化系统一套,含路由管理、流量流向采集分析、路由流量可视化分析、SDN智能流量调度、系统管理功能模块。 1.1.4采购满足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1.1.5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1.1.6项目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未含税总价20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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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如注册资金为非人民币的其他货币,以本项目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所得出的人民币金额为准。 2.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3投标人须提供签章日期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的类似项目案例至少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合同内容中须包含“SDN、路由可视化、网络可视化、协议可视化、流量分析、流量调度”关键词至少一项。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双方签字盖章页、价格页。如提供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结算合同或订单)。一次性合同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合同签章日期为准;框架合同金额认定以结算合同或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结算合同或订单签章日期为准。合同内容无法确认、缺少关键词、签章日期未写明及不清晰的均不予认可。 2.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0月10日17时00分至2020年10月15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详见附加项。 注意: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4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02日09时0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查看唱价,本项目不进行现场唱价,届时请在系统上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 ||||||||||||
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7.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7.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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