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不分标段 | 2679.93平方米 | 乳山市2016年宫家村棚户区改造项目A-15# | 6989446.59 |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服务。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投标人未被威海市各职能部门列为严重失信主体的(详见“威海市联合惩戒措施清单”)。
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投标人有涉黑、涉恶行为的,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10、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工程的项目经理。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联合体投标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ztb格式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20-10-10 16:30:00;下载截止时间:2020-10-16 17:00:00 下载地
2.潜在投标人查看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
4.电子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八 、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