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合同销售项目按照年销售总量约21万吨(以实际生产为准),(第一标段为销售总量的1/3份额约7万吨,简称项目一;第二标段为销售总量的1/3份额约7万吨,简称项目二;第三标段为销售总量的1/3份额约7万吨,简称项目三);
2.2.按照甲方的生产调度,安排足够的车辆及时拉运粉煤灰,确保机组正常运行,运输车辆必须满足环保要求。
2.3、粉煤灰销售量以甲方的实际产量为准;由于粉煤灰是甲方电力生产的副产品,电力生产负荷是动态变化的,具有特殊性,因此甲方对粉煤灰产量、质量不做任何承诺,乙方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2.4、在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时装运,不得以粉煤灰各种质量问题或乙方库满作为理由拒绝装运,应做到日产日清,并保持地面清洁,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电力生产,运输的在途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2.5、乙方安排一名项目经理常驻南宁电厂,驻厂项目经理代表乙方与甲方对口部门日常工作衔接。乙方驻厂项目经理主要工作内容是:代表乙方与甲方对账结算、签收发函、现场管理、派发车辆等与粉煤灰销售有关的日常工作。驻厂项目经理情况乙方以正式委托书告知甲方,项目经理变更时也须以同样方式告知甲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业绩等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提供一个粉煤灰交易业绩合同扫描件(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合同期限、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9月29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13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810099894 18010029459
微信号:清秋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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