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桩基检测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厂址位于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西北部沿海地区,洋浦港神头港区北部。项目用地通过填海造地的方式取得,一次填海征用,分期建设使用。电厂西南侧为园区规划的园四路,西北侧为滨海路,东南侧为浦七路,厂址北临琼州海峡,厂址西北距离1-2港池约0.7km。电厂本期工程规划建设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洋浦热电有限公司2x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桩基检测技术服务。本工程桩基为冲(钻)孔灌注桩,采用静载试验、钻芯检测、高应变检测、低应变检测、成孔质量检测进行桩基质量和承载力检测技术服务。
服务期:从本工程桩基施工开工直至所有桩基施工全部竣工且验收合格之日止,桩基检测工期计划为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4月13日,150日历天。
初步建设工期:2020年7月地基处理开工;桩基施工计划于2020年11月15日开工;2020年12月设备基础施工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现场实时施工进度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桩基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2×460MW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桩基检测技术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项目,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CMA);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3项建筑工程桩基检测项目业绩,其中至少包含1项2019年1月1日至今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应职称证书;须至少担任过1项桩基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及合同扫描件(如果合同中能证明则不需附公司任命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0月09日09时00分到2020年10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4.1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9日0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