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根据山东中烟工业 香精香料实体库、数据库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对各香料公司单体香原料及功能性香基模块进行样品及样品信息征集工作。
二、项目收集范围
1.各企业提供合成单体香原料、天然单体香原料及功能性香基模块标准样品,并提供产品信息清单。
2.产品信息清单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
1)所有样品:来源(供应商/生产商)、报价单、生产日期、保质期、存储条件、产品执行标准、安全性指标及产品检测报告;
2)合成单体香原料:CAS号、样品纯度等;
3)天然单体香原料:CAS号或FEMA号、溶解性、提取原料信息及其生产工艺、样品状态(如浸膏、酊剂、精油、净油)等产品规格信息;
4)香基模块样品:溶剂、主要成分、主要香味特征描述、外观色泽、酸值、相对密度、折光指数、溶解性、澄清度、香味质量、香气质量、挥发性成分总量、存储条件等。
3. 实物样品要求:
1)质量要求:提供样品必须在YQ52-2015(烟草制品许可使用的添加剂名单)和YQ53- 2015(烟草制品临时许可使用的添加剂名单)名单内,质量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烟草行业相关规定。单体香原料为单一原料产品,应保证质量及来源稳定,不得掺配,若单体香原料为稀释样品需注明稀释溶剂和浓度;
2)包装要求:提供样品需包装密封完好,标识清晰,标签至少包含以下项目:样品名称、生产日期、供应商名称、天然香原料来源(产地);
3)实物样品数量要求:合成香料样品量不少于50克,天然香料及香基模块不少于100克,部分特殊样品各企业可据实际情况提供;
4)实物样品数量提供时间:实物样品在提供产品信息清单内容后15日内寄送。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必须是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如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长期代理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烟草行业或山东中烟供应商“黑名单”(处理期限内)。(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中国采招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征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产品信息递交及样品寄送
请各企业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将产品实物样品及产品信息清单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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