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水县妇幼保健院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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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吉水县妇幼保健院 | ||
行政区域 | 吉水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10月01日 01:1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116020.00 元 最高限价:1411602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主系统投入正式运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6.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6.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1.6.4所投产品若属于中国 最新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 节能产品查询截图。(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已在 交易网注册且已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或法人印章)。具体要求详见“ 交易网站首页CA及签章办理流程”。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详见投标人须知。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缴纳金额、缴纳期限、收款账户等信息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5.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更好地保障本项目开评标的顺利进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吉水县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吉水公管办字〔2020〕1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根据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倡议,为了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为减少开标签到人员聚集情况: (1)投标单位人员不需要到开标现场签到和解锁,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CA锁、CA锁密码、授权委托书及退还的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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