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宁市税务局在用税收业务系统运维服务、纳税人信息采集、电子流转支撑、跨区域迁移监控及办理软件开发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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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30日 10:1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01.3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1.3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A分标肆拾万捌仟元整(¥408,000.00);B分标伍万伍仟贰佰元整(¥55,200.00);C分标叁拾陆万玖仟元整(¥369,000.00);D分标壹拾捌万壹仟元整(¥181,000.00)。 最高限价(如有):A分标肆拾万捌仟元整(¥408,000.00);B分标伍万伍仟贰佰元整(¥55,200.00);C分标叁拾陆万玖仟元整(¥369,000.00);D分标壹拾捌万壹仟元整(¥181,000.00)。 采购需求:A分标:为保证南宁市税务局在用税收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以及金税三期系统征收管理数据查询、定制统计报表的业务需求,现需购买南宁市税务局税收业务系统运维服务。B分标:为完善税收征管数据质量治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分批、分期,全面开展税收征管数据质量治理工作,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征管数据治理工作,核实、修正上级和本级发现的问题数据,及时发现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找准解决措施,强化减税降税精准执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现需采购软件开发服务商提供纳税人信息采集服务。C分标: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同城通办范围,提速涉税审批,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方式,强化技术支持,推行网上审批,推进业务办理向便捷化、智能化转变,实现在强化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需开发电子流转支撑项目。通过该软件实现全业务、全流程、电子化税收流程管理,加快资料传递速度,可极大减少纳税人在大厅与税源管理部门之间往返的情况,减少征纳矛盾,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提高纳税服务效率,南宁市税务局拟购买开发电子流转支撑项目软件;具体形式是软件开发服务商开发电子流转支撑项目,并派遣远程支持运维工程师2名,服务期限1年。D分标:为落实政府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满足纳税人的根本需求,简化跨区域迁移流程,提高跨区域迁移流程办理效率,开发跨区域迁移监控及办理软件显得尤为重要。该系统可以实现纳税人跨区域迁移前指标扫描、监控提醒、跨区域迁移一次性告知,跨区域迁移业务智能办理等,简化纳税人操作,实现纳税人自行办理跨区域迁移业务,能够大大减轻办税服务厅办税压力,降低征纳成本,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南宁市税务局拟购买跨区域迁移监控及办理软件;具体形式是软件开发服务商开发跨区域迁移监控及办理软件,并派遣远程支持运维工程师2名,服务期限1年。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A分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B分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系统开发并确保系统平稳上线运行,同时提供1年运维服务期;C分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开发并确保系统平稳上线运行,同时提供1年运维服务期;D分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开发并确保系统平稳上线运行,同时提供1年运维服务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②邮购方式:供应商需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登记信息(如供应商名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疫情传播风险,投标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交投标文件: ①开标地点现场提交:投标人应正确配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不予接收投标文件,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②邮寄快递方式:投标人可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网( /nanning/)、广西锦辉项目管理 网站(gxjhzj.sx4.topnic.net/index.aspx)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锦辉项目管理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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