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租用办公用房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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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30日 11:5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3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租用办公用房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财务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人民币390万元(租金不包含物业费。以实际交付使用之日算起); 最高限价(如有)390万元,租金不包含物业费。以实际交付使用之日算起。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租用办公用房, 以解决望园路办公区维修装修过渡期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办公需要。租用场地面积为2900平方米,同时要求办公用房是整层相连,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4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查询网址链接,响应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其中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给予优先待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2、信息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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