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亭街道河道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20/09/30 10:50:54 | ||
项目名称: | 流亭街道河道清淤工程 | ||
工程地点: | 青岛国际空港工业聚集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财政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河道 | 工程类别: | Ⅲ类工程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7975600元 | 工程造价: | 6834599.78元 |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 | 工程规模: | 1组 |
计划文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青城发改投资审【2020】187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韩伟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4933287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韩伟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4933287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正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高超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7722678 |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流亭街道空港工业聚集区,东至双元路,西至墨水河,南至白沙河,北至惠安路。明渠清淤护砌24.3千米,新建截污管道442米,新建排涝涵闸1座,新建套浮筒式推流曝气器48套,新建软启动器16套,更换轴流泵16台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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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投标人不具备以上垃圾运输资格的,须与持有《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同时应提供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及加盖垃圾运输合作单位公章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应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注明合同的当事人、签订时间、有效期等内容。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1.要求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项目经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 |||||||||||
六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 3.同类工程界定:上五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额7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 | |||||||||||
八 、招标文件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九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 |||||||||||
递交地点: | 青岛市城阳区文阳路675号城阳市民中心3楼B区 【第二开标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10-27 09:30 | ||||||||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青岛市城阳区文阳路675号城阳市民中心3楼B区 【第二开标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0-10-27 09:30 | ||||||||
十一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7763176。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投标单位未按公告规定时间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出现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5.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