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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宁波研究院科研大楼项目智能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0-09-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浙江大学宁波研究院科研大楼项目智能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项目编号 : CBNB-20203149GC公布日期 : 2020-09-29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浙江大学宁波研究院科研大楼项目智能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 : CBNB-20203149GC

公布日期 : 2020-09-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大学宁波研究院科研大楼项目智能化工程,项目业主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模:本工程建设用地面积199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9936平方米,地上七层,地下一层。地上建筑面积约24758平方米,包含科研大楼约24736平方米(含大空间实验室),垃圾房约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178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19665.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766.59万元)

招标控制价 853.7746万元

期:与土建工期相衔接,施工预埋与主体结构施工同步跟进,并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业主要求按期竣工。计划开工时间:202010

招标范围:包含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一卡通系统、车辆管理系统、五方通话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监控机房建设系统、网络中心机房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数字电视系统、能耗计量系统、环境监测系统、IBMS系统、综合管路系统等在内的智能化专业工程施工承包及保修服务

分:1个标段

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宁波市公安局技防办验收。配合总包单位确保甬江建设杯,争创钱江杯

求:合格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投标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

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且联合体成员之一须为宁波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另一联合体成员方具有类似项目经验(认定标准详见资格审查细则)。【特别说明:Ⅰ.宁波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按甬建发【20191号文件(上述文件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有最新文件的,按最新文件执行)确定;Ⅱ.符合《关于鼓励建筑业类企业加快参与资本运作的意见》(甬建发【2017110号)规定的企业可享受宁波市建筑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同等待遇(按《关于公布我市建筑业类挂牌上市和挂牌上市扶持企业名录的通知》(甬金办【2017112号)确定(上述文件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有最新文件的,按最新文件执行)。】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壹级,(注册)专业机电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出具申请人在20206月、7月、8月连续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申请人名称须一致(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4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5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6 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资格预审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资格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前对其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入围资格,后续申请人不再递补;

3.7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2)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3)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人工工资担保须显示: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或宁波市区。

4. 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的有限数量制

4.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11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5.2申请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 ( /)发布。

8.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bbi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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