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东城街道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转移倾倒工作协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东莞市东城街道星城社区学星路星城大厦53栋207室(环城路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3-202009-0321203-0009(0835-200ZH4500251)
项目
预算金额:7,16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7,16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期 A 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转移倾倒工作协管服务 1项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提供2018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b)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c) 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文件中应提交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情况截图;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d)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f)已登记并 三、 供应商在 售价(元):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0 月 2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按照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 进行建档入库,已在东莞市 入库(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的除外。入库路径:1.东莞市 -供应商注册;2.东莞市 网-企业信息登记- 企业库。因供应商未完成注册登记造成本项目不能按时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须承担全部责任,(相关事宜详见东莞市 《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 4.投标人请在项目开标前自行完成以上供应商注册及建档工作,否则因投标人未完成注册和建档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