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工程装备 广宁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广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备安装工程)(0809-2040GDG2214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09-2040GDG2214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肇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广宁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广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0809-2040GDG2214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工程项目为广宁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广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包括粗格栅池及提升泵站、细格栅池,旋流沉砂池、氧化沟、二沉池、回流污泥泵站、转盘滤池、消毒出水池、污泥浓缩池、污泥反应池及除磷池、集污池、风机房、除臭装置、一期污泥回流泵房、污泥脱水机房、电气、仪表自控等设备安装及调试,不包含给排水工程及预埋件的安装。具体施工内容以本项目对应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最高限价:人民币265.00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广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广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提交投标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为准;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拟派任本工程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9月30日00时00分00秒---2020年10月13日23时59分59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2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2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1.工期:30日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内容。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项的 4.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之一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