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教学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医学院教学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社会【2020】3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4871001001
标段名称:医学院教学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15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设计单位;
设计服务期:30.0天
招标范围:总建设规模1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临床医学与预防医学专业教学实验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和总图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资质·建筑·建筑乙级](含)以上资质,[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格,投标人近三年(2017 年至今)须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共1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就其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 ,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09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开标室四。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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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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