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四批服务类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管控目录(系统部)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0年第四批服务类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管控目录(系统部)公开招标(0002200000074946)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0002200000074946 (三) 2020年省级管控目录三级目录划分标的。 (二)招标范围 序号 标的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标包 金额 (万元) 最高 限价 (万元) 服务期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标包交付 1 第一标的:系统部-调度技术服务 1 【1】信息中心2020年无线公网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300 300 合同签订日起至2021年12月1日,完成系统建设和竣工验收 总价 投标报价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100%,或分项报价大于或等于分项最高限价的100%,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报价报价小于最高限价90%,或分项报价小于分项最高限价的90%,需附成本分析报告,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完成无线公网综合管理平台的系统建设。完成和移动、联通、电信公司的数据对接,实现无线通信卡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横向数据接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二)招标人以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凡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公告其它内容、并响应招标、愿意参与竞争的法人,均可参加本次招标: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事业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非法人组织。 2 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承诺函。 3 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范围内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有效期内。 4 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一)供应商登记及数字证书办理 未完成 登记注册和审核的单位,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或招标项目所属省级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 相关事项的 3、招标文件的收费金额:不收取 4、招标文件的获取:潜在投标人凭账号、密码 ●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得招标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人,同时也无法通过 电子商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5、购买标书、投标及中标数量限制: (1)购买标书、投标限制:无。 (2)中标数量限制:无。 五、投标文件的制作和递交(上传) (一)投标文件的制作 投标人应按照《 电子商务系统操作手册》,通过“ 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投标文件须经供应商数字证书加密后,上传至 公司新版电子商务系统。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以投标人为单位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传加密后的投标文件(以此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 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方式: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投标文件上传开始时间:2020年09月29日14时00分00秒;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9日14时30分00秒。 为落实国家电子招投标的实施,本项目评标工作将以投标人上传至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本次招标采用完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或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情况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出现部分价格文件解密失败,如 本身加解密功能及大部分其他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正常,视为因供应商投标原因导致未解密,评标时否决投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9日14时30分00秒 (二)开标 开标时间或地点如有改变,招标人将以公告形式提前通知。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开标现场不对所有投标人的报价进行逐一唱标,开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设置质疑时间,在质疑时间截止前,所有投标人均可通过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查看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进行价格确认,对开标环节存有异议的也可在质疑时间截止前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提出质疑。各投标人须于规定的时间在网上完成开标结果确认,逾期未在网上完成开标结果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结果已确认。 七、本公告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如有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监察部 ●投诉 0851-85597829 ●投诉 ●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