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桂平市佳宝选矿厂尾矿堆场环境整治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原桂平市佳宝选矿厂尾矿堆场环境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浔发改计〔2020〕13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桂平市环境监察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451.0 万元,占比: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GZC2020-G2-50239-DHJS
报建号(如有):
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估算价:451.00万元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定额工期 180 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原桂平市佳宝选矿厂尾矿堆场环境整治工程,尾矿库地块58452.5平方米范围内的尾矿:地块平整、覆绿化、边坡建设、砌筑排水沟渠以及生态植被恢复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设计
勘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
10. 交易服务单位
桂平市
11. 监督部门及
12. 注意事项
12.1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 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2.2 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 锁的单位,请到 广西数字认证中心 办理,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