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该工程为大柳塔煤矿白家渠风井供热改造项目,主要涉及大柳塔煤矿白家渠风井新型热管热能回收系统、风阻平衡系统、栈桥风道系统、风机轮值转换装置、非供热季节通风系统转换模块装置、冷凝水回收及冲洗系统、输配电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电辅助加热系统和压风机余热利用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招标,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技术培训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2.工程主要内容包含新型热管热能回收系统、风阻平衡系统、栈桥风道系统、风机轮值转换装置、非供热季节通风系统转换模块装置、冷凝水回收及冲洗系统、输配电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电辅助加热系统和压风机余热利用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
3.建设目标是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节点内供暖,并保证井口进风空气混合温度不低于2℃,达到安全、环保要求。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5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0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6月27日,其中2020年11月30日前具备供暖条件。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4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质保期为2个采暖季。2.4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煤炭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并提供合同签订时间在(2017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矿井应用热管技术回收乏风余热的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以上且热管系统热能回收功率不小于6000KW(已投入运行一个及以上采暖季)。提供业绩合同及对应该合同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及竣工验收报告。
(5)拟派设计(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设计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在本单位注册),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提供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建造师证书扫描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
(6)拟派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的技术职称(工程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7)拟派安全负责人(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该证书扫描件。
(8)投标人未在“黑名单”内。
(9)企业信用: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开标日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失信黑名单。
2)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3)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提供企业信用所列示的网站截图以及查询方式。网站截图的日期应不早于招标公告日期。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3家,若投标人实施本项目使用专利技术,必须拥有相应专利权或者取得相应专利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热管热回收技术的单位。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参与投标报名的单位必须为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9月28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12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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