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会理黎溪风电场项目并网投产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9-32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会理黎溪风电场项目并网投产技术服务,招标人为四川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会理黎溪风电场项目并网投产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四川省凉山州
2.2 服务内容:
协助、指导招标方做好风电场项目并网投产前的启动验收准备工作,包括并网投产工作方案的策划、启动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编写,明确工作的重点、难点。对送出工程并网投运提供指导工作。
协助、指导招标方与启动验收技术主持机构的工作衔接和协调。协助风电场项目技术验收主持机构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出具“专家组检查意见书”。指导参建单位进行整改,在满足要求后协助出具专业组意见。
指导招标方按照《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及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完成并网投产前的程序性文件。
指导招标方按照风电场及送变电工程启动投运的规程规范及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涉网的手续及启动投产前的相关技术验收。
指导招标方完成专项验收和质量监督。
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风电建设规程规范要求,指导、协助参建单位完成启动验收前的自查和消缺工作。
投标方在服务期间,需进行现场踏勘、了解、指导等工作时,招标方可予以协助,投标方需承担现场踏勘、了解、指导等工作发生的一切费用。
指导并协助参建单位完成启动验收报告、启委会会议材料的起草、完善、审定。
指导招标方做好启动验收会议的会务组织和联络工作。
指导招标方完成启委会会议纪要起草、印发。
指导招标方进行工程启动试运行的联络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协助招标方完成启动验收鉴定书的起草和审定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资质要求: 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3.2.2 业绩要求: 近三年来,投标人有风电项目并网投产或者启动验收相关业绩。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3.2.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出售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9月28日9:00时起至2020年10月9日17时00 时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客服010-51957458联系。
4.5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 ,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 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 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 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 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13时30分;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5.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