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投标文件签字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 3、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不是投标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或其在国内的合法机构(包括制造商在中国境内的办事处或 或中国境内总代理商,下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授权书若为投标设备制造商在中国境内总代理商出具的,还须提供其授权具有可追溯性的证明文件(指制造商对其在中国境内的总代理商的经销许可或授权文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