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遵义市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遵义市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遵府函〔2020〕25号)、项目编码2020-520300-74-01-27422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遵义市气象局,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估算总投资:6290.18万元;
2.2 建设 购置安装气象观测设备、气象影视设备、信息网络设备。
2.4招标范围:经批准的本项目中,招标人指定由承包人完成的全部拟建建筑物及配套附属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质量保修;
2.5建设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方案设计深化在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
2.6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现行相关规划设计和工程设计规范,并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达到相关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协议方权利义务,牵头方为施工单位,协议方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由具备本公告3.1款规定资质条件的设计、施工企业间组织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投标的应签有《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各成员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对牵头企业负责,联合体各成员企业不能免除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的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和各联合体成员企业作为联合体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布,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文件等招标相关资料自2020年9 月 29 日9时00分起在遵义市 外网( /)下载,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单位全部知晓已经公开发布的所有事项。
4.2 各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4小时前(若截止时间延期相应顺延),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网址 ) 和遵义市 外网(网址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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