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
二、 项目编号:2020-JK18-F1009 三、 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交付使用地点 备注 1 副食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年 哈尔滨市 用户指定地点 预算:400万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注册资金200万(含)以上企业。 (六)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以及供货食品的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和相关检验报告。供应商配送产品必须在《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定的明细经营范围之内。 (七)必须在哈尔滨市具有实体经营场所,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售后服务能力; (八)必须在哈尔滨市具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冷库。 (九)潜在投标人报名后,招标单位将进行实地考察,如不满足招标人的资质要求、提供虚假信息,则视为投标无效。 (十)未在供应商黑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书面声明及军队采购网( )查询结果截图证明。 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0年9月25日至9月30日(9:00—11:30,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8.哈尔滨市实体经营场所证明; 9.哈尔滨市具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冷库证明; 10.未在供应商黑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书面声明及军队采购网( )查询结果截图证明。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20年10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 (四)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 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 八、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 )上发布。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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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zz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