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局部放电是一种脉冲放电,它会在电力设备内部和周围空间产生一系列的光、声、电气和机械的振动等物理现象和化学变化。这些伴随着局部放电而产生的各种物理和化学变化为监测电力设备内部绝缘状态提供了检测信号。当试品表面电压分布超过空气起始放电电压时,常常会伴随有表面放电现象。通过对表面放电光信号的检测和分析,判断试品表面防晕涂层是否损害、导体与地间隙设计是否合理、表面脏污情况等隐患,就能防止潜在事故进一步扩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目前,水电运营诊断所正开展高电压设备健康状态评估和缺陷诊断工作,为状态检修决策提供依据。开展上述工作需要各种诊断技术支撑,便携式紫外成像仪就是一种较好诊断技术支撑系统。
2.2 招标范围
本此招标采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套)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便携式紫外成像仪 |
1 |
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最迟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交货验收。 |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国家规定需要强制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国家强制认证标准。必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五年由省级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包含如下项目:结构和外观检查、功能检验(成像、变焦、调焦、显示、紫外光子计数、增益调节等)、紫外光检测灵敏度试验、紫外/可见光叠加精确度试验。
3.2.2 投标人应通过 ISO9000 系列质量认证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且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备设计、制造质量等。
3.3 供货业绩:投标人近 3 年具有同类设备的供货业绩 15 台(套),必须具有紫外成像仪使用单位的使用报告证明,必须提供紫外成像仪现场测试案例不少于 5 个。(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加工设备: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制造、加工等生产能力;具有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3.6 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等方面的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两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具备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 能配合招标方进行现场测试、数据分析、故障诊断,具有参与大型保供电项目的经验,需提供证明材料。
3.7 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
3.8 其他
3.8.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8.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8.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2) 国产设备的代理商(采购成套设备或大宗材料除外);
(3) 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代理商投标的。
(4)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如为代理商投标,出现多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
(5) 被责令停业的;
(6)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9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