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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销售第一次处置综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09-28     浏览:0    
核心提示: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营 21000MW 新建工程项目粉煤灰、炉渣销售第一次处置综合服务项目(项
  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 2×1000MW 新建工程项目粉煤灰、炉渣销售第一次处置综合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山东省发改委核准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鲁发改能源〔2015〕82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2.2 机组容量:2×1000MW。 
2.3 计划工期: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365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粉煤灰销售、炉渣处置涉及的设备操作、装卸、过磅、运输、保洁、现场管理、台账统计管理等相关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负责粉煤灰销售,炉渣处置; 
2.4.2负责接卸粉煤灰、炉渣设备的操作、装车及管理; 
2.4.3负责因设备故障直接放至地面的粉煤灰、炉渣以及洒落在输灰管道沿线、运输道路沿线及灰库区域的粉煤灰的回收、处理以及卫生清理。 
2.4.4灰库、渣库区域地面卫生清理以及运输道路清扫、洒水; 
2.4.5粉煤灰、炉渣运输及车辆调度指挥管理;保障发电厂排放的灰、渣及时外运至厂外,不发生灰、渣滞留影响招标人运营; 
2.4.6配合磅房人员对粉煤灰、炉渣运输车辆的过磅工作; 
2.4.7粉煤灰、炉渣处置运输全过程监管(包括至厂外); 
2.4.8积极配合招标人消除设备缺陷,严禁道路遗撒; 
2.4.9负责调度管理机组粉煤灰、炉渣及时、安全排放至处置地点; 
2.4.10提供所需车辆,并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及车辆用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零部件、机油、汽柴油等; 
2.4.11负责灰渣运输车辆及驾乘人员的安全管理、治安管理,灰渣车辆停放场维护管理; 
2.4.12负责灰渣排放车辆清洗,防控灰渣污染; 
2.4.13销售、处置业务计量、统计、报表、台账管理,按招标人要求建立灰渣排放台帐,做好台账记录以及形成统计报表并完成定期报送工作; 
2.4.14磅房日常运行管理,卫生清理、计量等; 
2.4.15 招标方要求的其他事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使用粉煤灰作为原料的产品(或原材料) 或粉煤灰销售(以有效的营业执照记载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 1 项及 以上粉煤灰销售或使用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发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3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 
3.5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 
 
3.8.1.被列入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3.8.2.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
3.8.3.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 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8.4.被 法 院 列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被撤销的; 
3.8.5.在信用中国官网 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8.6.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或者在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 
3.8.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8.8.财务账户以及主要资产被冻结、查封的
3.8.9.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殊许可的; 
3.8.10.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且担保金额超过净资产总额的(查询网址: 当地企业信息网); 
3.8.11.被 法 院 列 为 被 执 行 人 ,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
 
判 决 确 定 的 义 务 的 ;      
 3.8.12.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内容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8日9:00时至2020年10月12日17:00时,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810099894  18010029459
 
微信号:清秋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wangqing2917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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