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 四川 2020年电信小店开发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 四川 2020年电信小店开发项目,(项目编号:SCDX-GZJLZB2020048),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实施。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 四川 2020年电信小店开发项目,预估规模:190.80万元(含税)。
1.2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是提供给店员、装维等渠道人员及发展的分销人使用的平台,基于“电信小店”的能力,通过海报分享的方式宣传、引流用户到掌厅、微信厅、流流顺等渠道进行业务办理;并集成分销体系,实现渠道人员及其发展的分销人在推广业务后能够进行业务统计及按比例结酬。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软件开发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4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上线,上线后2个月完成软件BUG处理及功能优化完善验收交付)★
★质量要求:合格★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不划分份额。中标人数量为1名。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限价18000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2.1★投标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2.2.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2投标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 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09月28日9时00分至2020年10月10日17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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