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智慧灯杆通信基站采购项目(第二批)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 受福州市建总投资发展 委托,对2020年智慧灯杆通信基站采购项目(第二批)重新招标(招标编号:FJTP-00092012010150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
为推进福州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基站建设,实现我市重点区域5G全覆盖,本项目为福州市建总投资发展 2020年智慧灯杆通信基站采购项目(第二批)重新招标,工作内容包含供应通信铁塔及其配套安装、市电引入、户表申请等工作。
2.招标内容和范围
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法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独立企业法人的授权书。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如投标人隐瞒事实,虽中标但被查证违法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两个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扫描件或完整截图,均须注明网址及查询日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9月28日00时00分至2020年10月3日00时00分,通过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