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医养结合示范基地项目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医养结合示范基地项目检测服务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贵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医养结合示范基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贵发改社会〔2020〕5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宏港城乡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设置病床400张,养老床位100张,总建筑面积约50693.37平方米,其中:医院综合楼45612.89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11472.90平方米),疗养楼4981.18平方米,氧站27.30平方米,垃圾暂存36.00平方米,医废暂存36.00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大门、绿化、围墙、给排水、供配电等工程。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3307万元
检测服务合同估算价:约233.07万元
检测服务期:根据施工进度完成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每项检测完成后3天内出具初步检测成果报告,7天内出具正式检测成果报告(如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要求)。
质量要求: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标段划分:(如有) 无
招标范围:(专项检测或综合检测) ☑见证取样检测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 ☑室内环境检测 ☑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节能检测 ☑其他 其他按设计要求和建设工程有关规范、技术标准对整个项目进行检测检验,包括为设计单位提供所需的成果报告(如试验桩检测等)、相关联的所有检测事项(如基础开挖对红线外50米范围内构筑物、地上附属物、道路及地块沉降观测等)、检测二维码标签费用。
招标范围不限于以上所列检测项(必须达到竣工及规范要求的所有检测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 取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资质范围;
(2) 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 符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0 月 19 日 9 时00分,地点为 贵港市 (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诚信平台”)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贰万元整(¥20000.00 元)【备注:项目检测费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现场现钞交纳。(如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时,投标人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开标现场投标人将银行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提交给招标人,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联合体则需所有成员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开标现场需查验银行转帐原件(备注:电子转账的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件并加盖转账单位公章),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则需所有成员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
账号1、
银行
2020年9月27日